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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中共丽水市委政策研究室 2005年7月13日
丽水市“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之八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
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组
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结合丽水市情,特别是当前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本文就“十一五”期间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定位、发展重点及具体措施谈几点认识。
一、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分析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已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1、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物质保证。1978年到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其中,2001年到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9%,200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4.6亿元。2000年到2004年,人均生产总值由5515元增加到1058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0%,由7960元增加到1189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3%,由2590元增加到3321元。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通道。
2、社会事业发展较快,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基础条件。2004年基本普及15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47%,小学入学率99.97%,初中入学率99.30%,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学校比例82.73%,普通高考录取率72.2%。千人医生数1.49人,千人床位数2.36张,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7%,农户卫生厕普及率66.4%。其中大多数指标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通过积极推进“山花工程”、“东海明珠”、“农村儿童文化乐园”等举措,推动了全社会科技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公民整体素质的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条件。
3、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从宏观上看,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发展,我市已基本实现了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表现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产权多元的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日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市场就业制度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已经确立。从微观上看,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先后组建了7家国资营运机构,初步建立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运作和营运管理机制、集约经营优化配置机制、土地收入分配机制、政府负债风险防范机制和监督机制。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一大批企业资产得到优化,经营机制得到彻底转换。城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户籍制度改革有了新的突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审批中心的建立明显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各方面改革的推进,使丽水的体制机制充满活力,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4、“平安丽水”建设实践,为构建和谐社会积累了有益经验。去年6月召开市委一届十一次全会,做出了建设“平安丽水”的决策部署。近一年来,全市上下围绕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在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高。据统计部门对社会环境、社会治安、人身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生产安全五个方面的抽样调查,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2.43%。严重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35起,其中八类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高于全省12.24个百分点,命案破案率达到98.5%,名列全省第一。信访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全市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40246件(人)次,同比下降14.12%,其中来信10158件,下降8.77%,个群访5624批8755人次,批次下降5.29%,人次下降6.52%,集体访1299批21333人次,批次下降10.78%,人次下降19.08%,莲都、青田、云和、松阳等地的下降幅度均达到10%以上。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801起,同比下降13.8%,直接经济损失3647万元,同比下降23.6%,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与此同时,形成了“平安丽水”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融互促的良好氛围,带动了全局工作。
二、我市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较突出问题
未来5—15年,既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看,我市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
1、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发展要素制约日趋严重。我市经济总量仍很小,2004年GDP总量仅占全省的2.35%,人均GDP10582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4%,相当于全省1997年水平,且有6个县的人均GDP低于10000元,其中庆元县只有6721元。从质的方面看,我市的产业层次和集中度还不高、产业集群不多不强、部分产业仍处在“低、小、散”的发展阶段,区域和企业自身的科技支撑力还不够强、高新技术产业还不多、缺乏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济虽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但仍面临着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牵制和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制约。资金上,2001-2004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虽在30%以上,但由于基数小,2004年总量只高于舟山市,仅占全省和衢州市的2.95%和86.69%;2004年底银行信贷规模不足全省的2%,全市能用于发展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土地上,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和我市城市规划修订滞后等因素影响,我市2005年省核用地指标数远远少于实际所需,尤其是全市已批准保留的开发区(园区)符合“两规”面积仅31.4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
2、地区、城乡和阶层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地区差距扩大。2004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市区为13410元,而最低的庆元县为9657元,最高是最低的1.39倍;农村居民纯收入最高的市区为4247元,最低的庆元县为2910元,最高是最低的1.46倍。城乡差距扩大。2000—200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07倍、3.27倍、3.39倍、3.54倍、3.58倍。不同社会阶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我市城镇居民1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和10%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差距,从2000年的6.06倍扩大到2004年的7.58倍。
3、社会发展相对经济发展严重滞后。近年来,我市社会事业的发展虽然有很大进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我市社会事业自身基础薄弱,要有根本性的改观仍需一个过程。教育方面,目前全市仍有20人以下的小学65所,130人以下的初中7所;全市有18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需改造,其中4万余平方米急待改造;全市有68868名学生居住在危、破旧学生宿舍,其中有93320平方米急需改造;有47745名贫困学生就学需要资助;丽水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仍有2.4亿和1.2亿元的负债。文化方面,目前我市的文化基础设施规模小、设备旧、布局差,市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群艺馆均未达到省级最低标准,全市189个乡镇有15个未建文化站,44个文化站未上等级,73个乡镇文化站面积小于350平方米;全市广播电视未联网乡镇、行政村各有61个和2116个,分别占总数的33%和61%。卫生方面,全市疾控中心仍是空白,全市卫生院尚有43780平方米危旧房需修建,乡镇卫生院除9个被列入全省“200强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外,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和总体医疗水平等仍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生态保护方面,由于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近年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矛盾开始加剧,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植被破坏、山体滑坡、水土流失和空气质量下降等现象,整个生态的承载能力正在减弱。人才方面,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近年来极少数回本地就业,而且本地人才外流现象日趋严重,尤其很多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短缺。
4、公共安全形势严峻。生产事故总量居高不下。2004年,我市工矿企业共发生生产事故79起,死亡92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200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286起、死亡389人、直接经济损失17269404元;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道路交通特大事故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13.01%、0.56%。火灾事故频发。2004年全市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达17人,比上年上升27.3%。社会治安形势较严峻,刑事发案率不断攀升。2004年全市各级法院一审受理案件数量12942件。犯罪的暴力性日益加重。2000年到2004年,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升幅高达4.75%。侵财型犯罪案件发案势头迅猛,2004年全市此类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6.8%。道德滑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蔓延,2004年全市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57起490人;全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317人。信用缺失,利用各种手段逃废债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合同得不到遵守和执行等情况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存在。价值观扭曲,为追求物质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事件时有发生。
上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与丽水目前所处发展阶段有关。在人均1000美元阶段,由于产业结构快速转型、城市化快速推进,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是一个充满各种矛盾和社会风险的时期。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具体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域体制改革滞后、管理方法不适应等因素有关。
三、我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平安丽水”建设为抓手,紧紧抓住发展民主政治、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加强社会管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五个着力点,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
总体目标是:积极推进“法治丽水”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加大各项改革力度,不断增强社会活力;努力推进城乡和区域统筹发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快推进“信用丽水”建设,不断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公民道德水平;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平安丽水”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增强,三大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扭转,政府效能建设得到明显提升,全市各项社会发展指标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80%以上。到2020年,民主法治得到不断完善,社会公正得到切实维护,文明程度得到全面提高,发展活力得到不断增强,社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要实现上述目标,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与目前正在实施的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结合起来,必须与今后几年特别是“十一五”时期的有关工作思路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平安丽水”建设,突出工作重点。
1、继续推进改革,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力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全面消除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不平等的准入条件,打破行业垄断和自然垄断,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做大做强民营经济。积极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和土地等要素市场。二是社会事业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抓紧研究出台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进入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政策意见,通过产权转让、置换、增资扩股等途径,推动准公益性社会事业领域的国有资产优化重组。三是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实行以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以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为主要形式的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目前人才单位所有、单位所用的格局,探索建设人才共享机制。研究制订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具体政策,努力消除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性障碍。
2、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不断提高协调发展水平。以制定落实《丽水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纲要》为抓手,抓紧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供排水、公交、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优先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乡村道路等交通设施,农村供水供电网络、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化配套改革,重点是推进农村土地和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消除农民进城后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限制。加大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力度。根据我市的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趋势,按照“西南生态区、东北经济区”的总体功能规划,积极调整生产力和人口的区域空间布局,鼓励和引导人口和生产要素向东北经济区聚集,重点是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培育生态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大力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推动山区农村劳动力转移。
3、努力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通过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贷款,推行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对企业招聘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税费减免等扶持措施,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就业培训机构发展,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毕业生回乡就业。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十一五”期末,全社会的社保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建立更加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覆盖全社会的社保体系。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置换国有资本等途径,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加快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4、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按照公平法治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丽水”建设,加快我市的法治化步伐。一是推进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加强人大和政协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完善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纠错改正机制。二是加强和改进地方法规、政策的制定工作。探索建立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评议、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三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的运行。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审批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架构。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四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建立抵制行政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五是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完善巡视制度,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
5、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有序运行。针对社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一是切实推进政府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整合社会管理行政资源,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协同管理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建立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助机制,出台税收、工资、人事、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健全社会组织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指标和奖惩措施,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激励和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农村自治组织体系,发挥自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服务、保健、治安、文化建设等功能。加强城乡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加快社区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进程。
6、切实维护社会安全与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把堵与疏、治理与管理结合起来。一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领导下访制度,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和限期办结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重点解决好企业转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推行乡镇驻村干部“三诊”(坐诊、出诊、会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构建快速反应系统,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加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四是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社区、村、企业、外来人员聚居地治保调解组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结合丽水山区农户居住分散的实际,推行“治安联防户长制”,形成“治安联防、好事联办、困难联帮”的联户联防新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四是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重点是防范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和各类恐怖活动,加强互联网的安全管理。
7、加快绿谷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以弘扬绿谷文化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求。一是全力办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以摄影为载体,培育文化品牌,打造城市名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重点抓好各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经济特别是旅游的融合,做好与县市相关活动的衔接和联动。节庆活动力求艺术性、国际性与群众性完美结合,办成人民的节日。通过文化节的成功举办,全面宣传和展示丽水良好的对外形象。二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稳步推进新闻媒体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形成导向正确、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快民营文化产业发展。三是加快绿谷文化的培育和发展。实施文化精品工程,进一步丰富绿谷文化内涵,提升绿谷文化形象。进一步抓好畲族风情歌舞创作,挖掘绿谷文化内涵,深度推出绿谷文化。四是繁荣城乡群众文化。坚持“两个面向”的要求,制定全市社区文化建设规划,启动创建“绿色社区·欢乐社区”工程,抓好社区文化指导员、社区文体活动骨干和社区专兼职文化干事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和功能,组织各种群众文体活动。拓展广场文化平台,组织广场文化系列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切实抓好“千名文化工作者下基层”、“千场电影进农村”、“千场演出进基层”活动,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大对民间文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开展民间特色文化系列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加强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创新服务载体和服务方式。
8、努力打造“信用丽水”,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坚持道德文化、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并重,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积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好创立品牌、拓展品牌和经营品牌文章。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创新、应用激励机制,保护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立统一完整的企业信用动态信息库,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信用等级管理,赋予守信者更多的信用资产,给予失信者严厉的信用约束和惩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百企信用工程”、“千店无假货”等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重点解决好政策不透明、不规范、多变性的问题,解决好向社会承诺事项不兑现的问题,解决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问题。以企业经营者、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医务人员、金融信用行为人等群体为重点,探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9、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人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落实《丽水生态市建设纲要》。“十一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期间重点实施“天然保护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生态多样性恢复工程等。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抓紧编制节能、节油、节电、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选择一批重点企业、重要园区和重点县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强化产业生态链接,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扶持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三是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瓯江流域的整治,按时完成污染源的限期治理任务。四是突破行政区划限制,积极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跨区域的环境协调机制。
10、加强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不断提高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领导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深入分析社会结构的变化趋势,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好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确定正确的方针政策,不失时机地推动社会领域改革和发展,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二是切实提高制定社会政策的能力、社会管理的能力。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转变政绩考核理念和考核机制,改革考核方式,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更加注重对居民收入、就业、教育、卫生、环境、社会治安等社会发展领域指标的考核。三是积极创新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新时期“滩坑精神”教育干部,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工作、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受委屈”的工作作风,体现丽水新时期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四是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以党风促政风促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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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委书记,
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
发: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办公室、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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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李卫良 责任编辑:刘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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