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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


第9期

 

中共丽水市

农村工作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05年9月16日

 

 

身体力行促整治  满腔热情抓筹资

——莲都区政协朱祖新主席关心西溪村

创建省级示范村工作纪实

 

莲都区政协主席朱祖新是莲都区西溪乡西溪村人,他一直关心家乡的建设和发展,为该村创建省级示范村倾注了大量心血。

一、心系家乡理思路。自西溪村创建省级示范村以来,朱主席多次带领莲都区农林局等有关部门专家到乡里考察水干果产业和山垅田抛荒情况,提出了以茶叶种植为重点的发展思路。同时,朱主席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召集乡村干部会议,对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改造水泥路面、修建防洪堤坝延伸工程等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为保护和修建西溪村古民居建筑群,发展休闲旅游业,2004年3月,朱主席还带领莲都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有关专家到西溪村进行专题调研,并在区政协会议上以提案形式呼吁社会各界重视西溪村的文物保护工作。在他的努力下,西溪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已引起了市区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二、身体力行促整治。由于西溪村底子薄、基础差、群众观念落后等困难,在创建初期主要干部思想不到位,建设进展缓慢。对此,朱主席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尽管政协工作十分繁忙,还是经常抽空到西溪村考察、调研,召开乡、村干部座谈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和督促西溪村的创建工作。今年6月份,朱主席带领区农办、民政、残联、建设分局、水利局等单位到西溪村考察、指导示范村创建工作。7月底,朱主席又带领村民到大港头毛田村考察茶叶基地,积极培育和发展村优势主导产业。

三、满腔热情抓筹资。为解决西溪村建设资金方面的困难,朱主席主动协调莲都区直各部门,尽力为西溪村争取资金和政策倾斜。为加快西溪村廊桥修复工程建设,今年7月23日至24日,朱主席放弃休息时间带领西溪乡、村干部到庆元考察廊桥项目,组织召开西溪村在丽老乡座谈会,亲自撰写“致西溪村老乡的一封信”,为西溪村廊桥修复工程募集资金。会上,一向节俭的朱主席为西溪村廊桥恢复工程捐款壹万元,同时发动妹妹、女儿捐资贰仟元、刚参加工作的儿子捐款伍佰元。在其带动下,西溪村三十多位在丽老乡共为西溪村廊桥修建捐款近肆万元,目前共收到各方捐款9余万元,筹措了廊桥建设的大部分资金。       (莲都区农办)

 

庆元县“十百工程”建设实行五个整合联动

 

今年以来,庆元县结合生态环境县建设,对村庄整治建设工作实行了五个建设整合联动:一是与县城饮用水源头保护相联动。在县城饮用水源头的后广溪和杨楼溪沿线的11个行政村,修建垃圾箱,落实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并在中心村修建垃圾焚烧炉,在偏远村修建垃圾焚烧房,着手进行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卫生整治。二是与旅游资源的开发相联动。在车根村、大济村、月山村、斋郎村等特色文化旅游及红色旅游线所在的村庄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启动车根村等农家乐项目建设,创建与生态文化旅游相符的卫生环境。三是与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卫生整治相联动。四是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相联动。在香菇、灰树花、高山蔬菜、苗木、茶叶、锥栗、毛竹等标准化基地和园区的中心村庄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五是与省道沿线乡村的美化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相联动。在曹岭至安溪54省道、菊水至上店55省道沿线的36个村庄逐步开展绿化和环境卫生整治,努力创建山清、水秀、路硬、村美的良好环境。

(庆元县农办)

 

青田县召开“十百工程”工作业务培训会

 

近日,青田县组织召开了由15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十百工程”工作业务培训会。会上,该县整治办介绍了“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的背景,传达了省市实施该项工作的有关精神,解释了该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乡镇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及村民的积极性,加快示范村、整治村的工程建设,并尝试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体制。                                 (青田县农办)

 

他山之石

 

为推进全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市村庄整治办公室借鉴兄弟市村庄环境管理方面的一些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梳理了《各地村庄环境管理制度摘编》,供各地参考。

 

各地村庄环境管理制度摘编

 

1、各农户负责房前屋后的卫生包干,使之保持洁净和整齐,搞好绿化。

2、公共厕所做到每日冲洗一次,并有专人清扫。

3、垃圾箱做到每日清运一次,一次运送到垃圾集中堆放处,不得在垃圾箱内焚烧。

4、对村庄的主要路段每日清扫二次,并经常性保洁。

5、禁止在村庄的主要路段堆放杂物,保持村内道路的畅通和整洁。

6、村内主要绿化带设专人管理,实行绿化养护。

7、村庄河内不准网箱养鱼,河滩河面要定期清理和检查,保持河滩河面的清洁和河水的清澈。

8、各农户及集体的房屋要保持外观整洁,发现危房要及时维修,并禁止张贴各种非法广告。

9、村庄的路灯、亮灯的开通时间、维修、保养由电工负责,严禁任何人破坏照明设施。

10、村庄内各农户饲养的家禽要实行圈养,严禁乱赶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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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省农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有关单位

  发:各县(市、区)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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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李卫良                                        责任编辑:杨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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