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丽委〔2005〕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4日
关于贯彻落实丽委〔2005〕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全省、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丽委〔2005〕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农业农村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项目,以项目建设促进工作落实
1、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农民转移等12项目标和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分解落实,制订相应的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出台配套工作措施。
2、各县(市、区)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各项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各涉农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有关项目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
3、在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支农资金,增强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严格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切实用好以奖代补和其它扶持资金。
二、强化考核,以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1、各县(市、区)要坚持标准、从严把好验收关,并及时汇总、整理和上报进展情况,加大对已出台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市直部门年终将对各县(市、区)有关目标任务的实施完成情况分别进行督查考核。市农办根据各项任务的相应权数,在对有关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的基础上,将考核评奖综合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领导,以组织建设促进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要切实把贯彻落实丽委〔2005〕1号文件作为做好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发展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农业农村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乡镇和农业农村各职能部门建设,调整工作思路和力量配置,整合部门力量。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丽委〔2005〕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的新路子。
附:1、2005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项目表
2、2005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一
3、2005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二
4、2005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三
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二00五年三月三日
附1
2005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项目表
|
序号 |
项 目 |
任 务 数 |
权数 |
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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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 |
启动9个省级示范村和20个市级示范村,完成9个省级示范村和16个市级示范村;启动70个省级整治村和190个市级整治村,完成55个省级整治村和120个市级整治村 |
15 |
市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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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民培训、农民转移 |
完成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15.5万人;下山脱贫、库区移民和地质灾害险情村治理等转移农民5139户19690人 |
10 |
市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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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产业化经营 |
粮食播种面积151.3万亩,产量48.2万吨;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8家、农村专业组织18家、农产品市场9家;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5.5万亩;通过国家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3个 |
18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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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动植物疫病防治 |
考核办法及内容由市动植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另行制定 |
7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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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民减负 |
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
2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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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迹地更新 |
完成84800亩 |
4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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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镇绿化 |
新建3800亩 |
4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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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业原料林 |
新建30000亩 |
7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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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笋竹林 |
新建70000亩,其中高效林10000亩 |
8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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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千库保安 |
新开工19座、完成19座,投资5940万元 |
7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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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万里清水河道 |
整治60.15公里,投资17840万元 |
8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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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千万农民饮用水 |
改善4.47万人、解困4.03万人,投资8113万元 |
10 |
市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