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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05年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思路


 

丽水市2005年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总结

和2006年工作思路

 

一、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我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协调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全市各级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狠抓规划、完善政策、落实措施,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快,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市今年启动示范村建设29个,累计启动建设示范村109个,启动环境整治村240个,累计启动环境整治村719个;今年完成示范村建设28个,已累计完成示范村建设54个,基本完成环境整治村249个,累计基本完成环境整治村573个。全市用于村庄整治建设的资金总额达8.87亿元(含项目捆绑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55亿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投入4659万元。回顾前一阶段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全市各级把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来部署。年初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任务、目标、要求等作了全面的部署,今年全市要力争累计完成40个示范村和400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任务。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作为2005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了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抓落实,6月中旬,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市委副书记陈荣高出席会议,并指示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6月27日市委、市政府在莲都区召开了全市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现场会,市委副书记陈荣高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副市长肖建中,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农办主任、建设局长,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8月1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村庄整治建设工作,会上楼阳生书记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程,要发挥欠发达地区的后发优势,狠抓示范、整治村建设,切实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要加大投入力度,决定市财政再安排39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沿江、沿路、沿景村庄的整治建设,并设奖项,对全市验收合格的示范村和年度村庄整治建设工作考核达标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九县(市、区)也都相继召开了现场会、推进会、汇报会等相关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实施。市委、市政府领导楼阳生、刘希平、陈荣高、肖建中等多次亲自带队到九县(市、区)调研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也纷纷带领有关部门到联系村指导检查工作,现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9月28市委陈荣高副书记带领市建设、林业、水利、科技、文化等部门带项目、带资金到莲都区“三沿”重点村进行项目对接帮扶。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协力建设,全市上下形成了“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2、加大宣传,广泛发动。村庄整治建设的主体是广大群众,为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参加村庄整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标语、村庄整治新旧照片对比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的意义、重要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市农办还和市委宣传部、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了全市新农村摄影比赛,并制成50幅“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成果展示板,在“两会”期间进行宣传展示,使广大干部群众能更直接、更生动地感受到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所取的成效和带来的实惠,从而更自觉、更主动地投入村庄整治建设中去。

3、精心编制,规划先行。在抓示范和整治过程中,各地坚持以规划为龙头,重视编制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职能作用。据市建设局统计至今年底,全市10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已经完成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也己全面展开。全市105个示范村,已完成规划84个,已经批复实施82个,目前正在编制10个。全市916个整治村,己完成整治村建设规划596个,已经批复实施273个。到目前止,全市完成了2006年启动的整治村建设规划。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带动下,进一步增强了各地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的理念,形成了像抓城市规划建设一样抓农村规划建设的态势。

4、拓宽渠道,筹集资金。资金短缺始终是制约我们欠发达地区实施村庄整治建设工程的重要因素,为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各地一方面整合社会资源增加投入,按照“整合力量、统一协调、合力共建、积极配合”的要求,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与正在开展的“乡村康庄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等建设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在资金投入上重点保证。一方面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财政、用地、信贷、规费减免等方面支持村庄整治建设工作,并注重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主体、企业参与、社会资助、市场运作的投资建设机制。到目前止,全市村庄整治建设累计投入资金8.87亿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55亿元,村级集体投入8235万元,农民自筹4.93亿元,农民投工投劳71万工,社会筹资1.29亿元。如市本级增加386万元专项资金,青田、云和、缙云县今年捆绑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示范村和整治村建设,其中云和县财政安排500万元,青田、缙云县财政安排400万元;莲都区通过专项补助、部门帮扶、市场运作、群众自筹等形式整合资源,今年仅部门挂钩一项,全区51个部门共投入帮扶资金达981万元。同时,莲都区国土部门对双溪镇洪渡村、丽新乡畎岸村已征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拍卖,筹得村庄整治建设资金120多万元;云和县还出台了“返还整治村土地出让金”等九项政策。实践证明,通过“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实施和引导,进一步深化了农村建设发展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带动和引导了各类资金向农村倾斜,有效地改变了农村建设资金匮乏、发展缓慢的现状,浓厚了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5、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只有在实践中摸索、在总结中提高,并及时指导村庄整治工作实践,才能有效地推进村庄整治工程。为此,各地在按工程实施规划抓好面上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同时,都确定了1-2个村为试点村,投入更多的物力、精力重点培育,并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加以推广,使点上的经验转化为面上的成果。如遂昌县云峰镇长濂村为市、县两级的试点,今年市、县村庄整治建设办公室领导多次到该村指导工作,目前该村结合旅游项目规划设计的鞍山书院已初步完工,明清古建筑群保护、濂溪岛上建立休闲中心、居民新区和景观别墅区正在施工建设中,建成后长濂村将成为集居住、旅游、休闲为一体的新农村,为全市的示范村建设树立了样板。又如为切实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问题,我们在全市选择10个乡镇、村作试点,并总结出以市区近郊农村垃圾彻底处理模式,即:各村在公路边新建若干个垃圾池,配齐农村卫生保洁员,负责村内公共场所清扫卫生,做到屋内外垃圾全部入池;池内垃圾由乡政府统一清运、统一付费,按时将各村垃圾清运到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处理;以及山区中心城镇近镇农村垃圾彻底清理模式。即:引进垃圾焚烧炉技术,建成日处理垃圾能力3-5吨的垃圾清洁炉,对镇区及周边村的垃圾集中焚烧处理,既避免了建垃圾填埋场投资过大、选址困难的问题,又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

6、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受我市农村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们在村庄环境整治建设过程中难以满足“全面铺开”的需求,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为了既能合力推进村庄整治,又能让更多的村民受益。我们在选择村庄时以“三沿”(高速公路沿线、瓯江沿线、旅游景点沿线)村庄为整治建设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如市财政今年安排了365万元对莲都区36个“三沿”村庄的整治建设给予每村10-15万元的补助,然后由点成线,再在点线结合的基础上实现连片成线整治。在整治建设项目安排上,我们要求各地优先实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受益面较广的项目,如:村内道路硬化、河道治理、村庄绿化、路灯安装、自来水改造、简陋厕所拆除、环卫设施购建、旧房改造等。使有限的资金建成更多的项目,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据初步统计,村庄整治工程的实施已使53.6万农民从中受益,占全区农村人口总数的25%。目前,通过村庄整治建设,全市各地累计共拆除旧房122万平方米,新建房屋396万平方米;修建通村公路1194公里,新增道路面积360万平方米;新增自来水使用人口达22.6万人;河道建设长达140公里;新增村庄绿化面积73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387座;修建垃圾箱(池、房)5896个;新增路灯6748盏;消除露天粪坑4396个;消除“赤膊墙”129万平方米,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

7、落实责任,严格核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基础在村、重点在乡镇、责任在县(市、区)、关键在领导。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我们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丽委〔2005〕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丽委办〔2005〕17号)及《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农业农村若干工作制度》(丽委办〔2005〕34号)等文件。明确了领导负责制,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莲都、遂昌、龙泉、缙云、云和等县(市、区)还建立了领导与示范、整治村挂钩联系制度,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之中。为了确保工程实施质量,市里还出台《丽水市村庄整治建设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和《对莲都区示范村、整治村建设以奖代补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验收奖励制度。依据各县(市、区)村庄整治建设实施计划和实施成效,分示范村和整体工作情况两项进行考核确定等级。示范村建设实行以奖代补,通过省级考核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一次性奖励2万元,通过市级考核的“新农村”示范村一次性奖励1万元。整体工作按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排序,设一个一等奖、二个二等奖、若干个达标奖,对获奖的县(市、区)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虽然,我市各地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并已初显成效。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欠发达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希望借此机会争取上级资金,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因此工作上不积极、不主动。二是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落实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庄建设和村庄整治建设用地指标难度很大。三是建设资金缺口很大。全市完成1000个村庄的整治建设,按每村60-120万元计算,需投入资金12亿多,这对我们欠发达地区来说困难很大。四是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加之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缺乏整治建设后续管理资金,使部分建成的示范、整治村成果难以巩固,出现“脏、乱、差”反弹现象。

二、2006年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按照浙委办〔2003〕26号和丽委办〔2003〕58号文件要求2006年完成20个示范村和160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任务,力争累计完成80个示范村和750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任务。着重抓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景观带村庄环境整治和莲都区、云和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试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推出整治建设新亮点。要把农村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生活、生产污水净化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作为村庄整治建设的重点来抓,同时要继续抓好名胜风景区周边、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和瓯江两岸等“三沿”村庄整治建设工作。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把挖掘绿谷文化特色、发挥生态休闲优势、开发绿色旅游资源、保护传统古民居和村庄环境整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建设水平较高的示范村、环境良好的整治村、生态优良的绿色村、有文化底蕴的文化村和农村二三产业发达的富裕村,促使我市的村庄整治建设更具特色,更有品位。2006年,全市要评选出体现村庄整治建设成果的“十大名村”,市里将要给予授牌、表彰。

2、落实政策,完善投入管理机制。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农民和村集体投入为主体,同时依靠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多方筹资增加投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浙委办〔2004〕2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村庄整治建设”这一政策,真正体现政府关心、支持“三农”,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各级整建办要负起综合协调的职责,一方面指导整建村做好需要实施的项目落实工作,一方面负责和有关部门相衔接,使“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正在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滩坑移民工程”等建设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发挥项目叠加效益,使有限的资金能重点投到“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去。

3、长效管理,巩固整治建设成果。要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系效管理机制。要因地制宜地制订包括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河道管理、环境卫生检查和保洁员养护员负责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抓好制度、人员、经费落实工作。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更新农民的思想观念,转变农民的生活习惯,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努力巩固村庄整治建设成果。

4、督促检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市里已将2006年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地要对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具体量化细化,并与有关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市、县(市、区)两级要全面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力度,要经常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不快、存在问题多、政策不落实的地方,要认真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确保“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顺利实施。

附:《2006年丽水市村庄建设整治规划表》

 

丽水市村庄整治建设工作协调小办公室

2006年1月5日

 

 

 

 

 

 

 

 

 

主题词:村庄整治  工作  2005年  总结  2006年  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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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县(市、区)村庄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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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6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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