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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是民间社团组织的一部分,或者说是非政府组织的一部分。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全球范围行政管理改革的发展,世界各国的非政府组织的数量、规模和范围与日俱增,并且在跨越全球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中确立了自己的重要地位。根据国际社团年度报告,目前国际承认的非政府组织已超过16000个,可以说,世界范围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已经成为一场席卷全球的革命。
一、国外行业协会的地位
国外行业协会的地位包含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三个方面,而这些均决定着它的作用和功能的发挥。
1、政治地位。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一般由议院、政权机关和社会团体三部分组成。现在,一些西方国家以政党为实体的代议制正在走向衰退,愈发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而实行两院制国家的议员,在选举上又往往受到地域和人数的限制,无法代表众多群众的利益。人们普遍认识到,议员是区域的代表,但利益不受区域的限制。而行业性质的社会团体的出现,显然可弥补区域代表制的缺陷,这是社会团体在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原因所在。因此,有的国家还把它当作“第三院”和“看不见的政府”来接受,并视为政治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行业协会同其它社团组织一样,通过政治参与将自己的政治主张付诸实践,这也是西方国家民间社团组织的政治地位和政治作用的体现。
2、经济地位。行业协会的经济地位集中表现在它已经成为经济运行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战以后,西方国家普遍改变了过去对经济不加任何干预的完全自由竞争的政策,强化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由此使国家的经济运行出现了企业独立进行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微观活动层次和政府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宏观计划及政策、法令、金融对策等的宏观调控层次两个方面。但这两者之间往往发生矛盾,这就需‘要一个中间层次来解决矛盾。许多企业因在盲目的自由竞争中不断受挫后认识到,要想避免盲目竞争中的利益损失,实现企业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及其社会主体利益的衔接,有必要在外部环境的宏观调控下,实现同一类型企业的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协调。这样,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等便应运而生,并构成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运行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社会地位。西方国家的行业协会涉足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西方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取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它们在国家中的作用和功能及影响是它们社会地位的充分印证。
二、国外行业协会的性质与构成
从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来看,可大致将西方国家的行业协会分为官办、半官办以及纯民间三种类型,其中纯民间的行业协会在西方国家占了绝大多数,如比利时的行业协会均属于此类。从行业协会的规模来看,各种行业协会大小不等,如美国规模较大的行业协会会员众多,数以万计,而小的行业协会只有十几个甚至几个会员。在机构设置上,行业协会因自身的规模、性质等方面的差异而具有不同的组成形式,如德国规模较大的联邦性行业协会最高领导为主席,下设董事会和主席团,内部设有政策研究、市场环境调研、信息处理等职能部门,在社会上还拥有一些包括知名经济研究所、基金会及相关政策研究机构的合作伙伴。芬兰的行业协会通常是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事务局——职能部门构成,会员大会依法定期或临时召开,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是一种非常设的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由全体理事组成,是法定的、必要的、常设的决策管理机构;事务局,也称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和辅助管理机构,完全从属于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此外,由于各国经济、政治的背景不尽相同,其行业协会在组织性质、经费来源和人员组成等方面有所差别,现以美国、法国(葡萄酒协会)、德国、奥地利、芬兰、日本和韩国为例,列表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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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经费来源 |
人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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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绝大多数是民间性质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休,只有极少数协会是以公司形式经营的。 |
会员缴纳的会费、举办各种培训班、展览会或学术讲座的收入以及政府机构和某些企业的赞助等。 |
协会的负责人由会员定期选举产生,通常是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信誉良好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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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
是介于政府与民间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 |
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政府农业部门的少量补贴。 |
领导人由会员选举产生,轮换担任,人员精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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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
1、工商大会:是法定机构,所有企业必须加入。
2、其他协会:自愿组成,自愿加入。 |
成员会费和向成员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收入只是为了弥补支出,如经费有富余,第三年就会下调会费。 |
工作人员数量、工资水平和办公费用是由会员大会协商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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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
芬兰的行业协会有半官方的,也有民间性的,两种行业协会的成立与运作皆遵循自下而上自愿的原则。 |
会员会费和一部分咨询服务费,其中有些行业组织因承担一定的带有政府机构特点的职能而接受政府的资助。 |
无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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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
1、联邦商会旗下的行业协会:公司或企业注册成立时必须加入商会,并根据该公司或企业的行业性质归入商会旗下相应的行业协会。
2、由企业自由选择加入的行业协会。 |
各行业协会的经费都来源于会员所交纳的会费,政府并不承担拨款资助的义务,会费大都是按会员企业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的。 |
无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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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韩国 |
1、官办的行业协会:依照相关法律设立,所有企业必须参加,并需遵从政府意见进行工作。
2、民间行业协会:由企业倡议并依据民法规定设立的,企业投入退会自由。
3、特别法人的行业协会:组建目的是完成政府的特定事业。 |
主要的收入来自会费,其他的收入主要包括财产租金(利息)收入、出版物收入、有偿服务收入。 |
推选大企业的领导出任团体的领导人,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常驻工作队伍。 |
三、国外行业协会的作用
国外行业协会之所以在现代国家中广泛获得发展,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和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向会员提供服务。行业协会代表本行业会员的利益,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行业发展规划,谋求提高行业竞争力;二是促进信息交流,为会员单位提供市场、计划、管理以及国内外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信息,推动产业和技术的开发,帮助会员寻找商机与发展契机;三是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如德国的工业协会聘请了关税、外贸和大的跨国集团的一些专家,成立对外贸易咨询机构,向会员提供外贸咨询服务;四是组织企业举行各种研讨会、报告会、联谊会及讲座等活动;五是举办专门的培训和进修课程,甚至学位教育,供企业人员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在日本,许多行业协会都设有职工培训的专门机构,有的则创办了职业学校,如日本的包装协会创办了包装学校,以帮助初步掌握职业技能的劳动力进入本行业;六是积极协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美国马铃薯协会为了推广会员们种植的马铃薯,免费为餐厅的经营者提供培训,甚至承担相应的营销费用。
随着行业协会功能的逐步健全,一些行业协会还承担起了资金信贷、商业保险等业务,为会员尤其是中小企业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比利时的行业协会除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经营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难题外,还为企业融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渠道,同时组织一些跨地区、跨国家的中小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项目。
2、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利益关系。行业协会的出现,必然导致能体现自身利益要求的行业规章的制定,它有利于引导企业自律和改善内部环境。如在美国,若发现有违反行业规范、搞不正当竞争、损害同行和消费者利益的会员,协会将采取惩罚措施,即取消会员资格,禁止在本行业从业,甚至向法庭起诉。目前,不论在那个国家,在行业内部和行业与行业之间及政府与行业之间,相互间的利益和矛盾冲突都是大量存在且不可避免的。而行业协会在缓解矛盾、协调矛盾双方相互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在日本,很多行业性团体根据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前景和设想,包括行业发展趋势、行业产品和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动向等,供各企业参考,从而协调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行业协会不仅在本行业内部起到协调作用,而且通过对销售市场、价格、竞争手段等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监督,订立一些规章制度尽量避免相互“残杀”,起到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秩序,有力地维护会员之间公平竞争权利的作用。一些行业协会还对外代表本行业协会会员的利益,协调同其它行业协会的经济利益关系,保护本行业的权益不受损害。
3、影响国家立法和决策。当前,世界上经济发达、民主法治化程度高的国家对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影响都是十分重视的。行业协会作为一个有组织的利益群体成为影响政府立法的重要力量。如在芬兰,许多法律法规的草案在政府正式提交议会审议之前,都要听取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行业自律组织可以提出修改意见甚至重新提出自己的法律草案。此外,西方议会中对某项法案的反对,实际上就是相关社会团体的反对,甚至就是一些行业协会的反对。如欧洲农民协会,无论在关贸总协定还是在世贸组织时代,一直对欧盟各成员国及欧盟有关部门进行着强大而有效的游说,所以欧盟农业市场至今还是一个受到充分保护的领域。在世贸组织的每次谈判中,欧盟各类行业协会组成的利益集团每次都在场,迅速、有效地根据情况的变化向政府谈判代表提供咨询,施加压力。因此,政府甚至经常主动找一些行业协会征求他们对决策的意见和看法,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许多决策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影响决策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社会团体通过正式的联络渠道向政府表达自己的看法后,政府参考这些意见制定有关决策。在有些情况下,行业协会的参政、议政过程,常常可以自动地为政府或其执行机构解决棘手的问题。
4、保护国内企业,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行业协会在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协调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价格协调。为了避免出现企业竞相压价,从而遭到进口国的反倾销或反补贴诉讼,不少国家的行业协会严格控制其行业产品价格,确定最低限价,以保护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理价格,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摩擦。二是利用WTO的保障条款,维护本国经贸利益。世贸组织的保障条款规定:当某种商品的进口对国内的相关商品造成严重损害或形成严重损害的威胁时,该进口国可以采取临时性的限制措施来保护国内的产业,例如提高关税、实施进口数量限制等措施。在利用保障条款时,必须提供全面、详细和可靠的证据,行业协会此时可以代表行业提出报告。三是可以作为反倾销、反补贴申诉的起诉人。从各国的实践看,行业协会作为起诉人的案件占绝大多数,而以政府反倾销机构或单个企业作为起诉人的情况却十分罕见。四是帮助企业应诉。因应诉中的各种费用相对较高,而行业协会对国内外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情况都比较熟悉,因此可以由协会出面,而费用由有关企业分摊,由此而使得企业的经济负担减轻。行业协会采取联合行动,对反倾销行为的对抗能力明显增强。
此外,在发达国家,相当数量的行业协会是一种以开展对外交往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民间组织,他们经常派出代表自己利益的团队出访,以获得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协会就成为担负国际交流与交往任务的组织,并成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5、推进社会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作为社团组织的行业协会,对政府的最大影响就在于积极向政府部门就有关经济政策、行政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争取政府的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以推进政治的民主法治化进程。它们采取的手段不是致力于分配利润给股东或董事,而是在正式的国家机关之外追求公共的目标,它以小型而又灵活的方式实现着公众的愿望。正是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各种社会团体,带来了一场全球性的社会革命,并因此而永久地改变了国家和公民的关系,使得在社团推动和影响下的社会运动得到了发展,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公民社会。在美国,诸如民权运动、环保运动、消费者运动等几乎所有主要的社会运动都是以民间社团组织为根基的。在这些社团政治的倡导下,组织成员的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民主法治意识得到了极大增强。
四、国外行业协会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由政府——行业中介组织和社会自律组织——市场组成的三元社会结构;为了实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必须加强建立健全各种市场化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实现市场经济的市场管理功能。
l、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将一些职能转移到行业协会承担。目前,虽然简化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看到,行政审批的精简任务仍相当繁重。许多不尽合理的项目却是合法的,改革越往后,所涉及的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就越强,取消和改革的难度相当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向更深的层次推进,必须有大的决心和勇气。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尤其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公正、规范的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就应当通过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去解决。同时,要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与完善中介组织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向市场、向社会转移政府的社会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来承担。
2、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摒弃公共行政等于政府行政的狭隘观念,强化行业协会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然导致公共权力的下放,使政府从全能型转变为有限型,从权威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从部门性转变为公共性。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既是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纽带,又是社会多元化利益的协调机构,也是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行业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国际上的诸多实践表明,依靠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更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和降低行政成本,更有效率和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为此,在“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重视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合理分权,把一些权力直接下放给市场。 3、健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强化自律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为政府转变职能提供支撑。与行政监管相比;行业自律有许多优势,比如,行政监管大多针对结果,行业自律则关注过程,贴近市场,更具敏感性、针对性、及时性和灵活性,能够在过程中解决正在出现的问题,更有效率而且成本较低。同时,尽管社会公众希望政府对违规者给予严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他们更希望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通过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水平和道德,为自身利益的维护提供机制的保障。目前国内的行业协会大多带有半官方的性质,它们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也被染上了浓厚的行政色彩,依靠政府,借用政府的管理职能去行使协会有限的作用,并习惯听从行政命令,而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协会应有的职能和作用。如果不对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下放的公共权力就会缺乏一个良好的受托者。因此,在完善市场组织结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过程中,要推动其增强规范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构建合理的管理机制,加快其自律体制的建设。比如,健全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日常职能部门的架构,引进社会公众成员的参与,充分体现行业管理的代表性和会员的参与性,提高协会自律的公正性、客观性、自主性和独立性,以弥补公信度的不足。同时,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建设和管理的引导与监督,以保证其行业行政的社会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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