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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城共建信用长三角(投资信用)
2003年9月28日苏浙沪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论坛上,三地签署并发表了《浙苏沪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协议书》,三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以积极的姿态,共同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发展,苏浙沪三省市的中小企业在三地辖区内任何地方创业。均可享受和当地企业同等的待遇。
2004年5月23日长三角16个城市共同发表《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迈入信用一体化阶段,为金融一体化奠定坚实基础。
苏浙沪共谋生态修复(生态环境)
2003年11月20日“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安全与生态修复研究中心”成立。这个由苏浙沪三地共建的“智囊团”,将为长三角地区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004年6月18日在杭州开幕的“区域环境合作高层国际论坛”上,上海、浙江、江苏三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宣读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环境合作倡议书》,提出长三角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改进和发展环境管理新模式。将诸如排污权交易等有效模式作为区域环境合作的范例进行探索和推广。
营造一体化市场秩序(工商质监)
2003年8月31日江苏、浙江、上海质监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宣言》,在市场准入、联合打假等10个方面达成了互认协议,并确立了长三角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联系会议制度。
2003年9月4日苏浙沪三地消协签署三地旅游消费维权框架合作协议。三地旅游投诉可通过维权直通车快捷处理。
2003年11月11日第6城市群16个城市结成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使跨省市的知识产权侵权受到严厉打击。
2003年11月26日江苏、浙江、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沪签署协议,宣布实行三地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的互认、互通和互监。
2003年12月26日苏浙沪中外品牌保护协作网成立。
2004年3月15日苏浙沪三省市工商局签订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携手打造全国首个跨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从此,消费者在长三角地区15个城市遇到消费纠纷后。可直接在本地维权。
2004年9月1日苏浙沪首次联合举办质量月活动,联手建立质量打假“黑名单”制度,对当地注册、异地生产企业进行联合监管。
区域—体化走向务实(总体规划)
2003年8月14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四次会议,长三角一体化从研讨务虚开始走向行动务实,就联手发展世博经济达成共识。台州正式成为长三角新成员。
2003年10月31日第三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上,围绕世博会,就加快推进江苏、浙江和上海的交通联网、旅游联手、信息联通、生态联保,共同创建一流的世博环境三地达成共识。
2003年11月2日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论坛上,苏浙沪三地共同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对长三角地区依靠创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旅游领跑一体化(旅游市场)
2003年7月5日“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长三角15个城市(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舟山)和黄山市,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宣言》。
2004年5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教育培训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出台。按照《意见》的规定,长三角地区将建立导游柔性流动机制,明确凡参加离开地所举办的导游年审培训且考核合格者,可免予参加进入地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并可直接申领导游证。
2004年5月16日长三角地区的各个旅游集散中心,以区域为单位建立销售联网。市民可以在网上购得长三角地区所有景点的套票,同时一张明确标有沪苏浙16个城市高速公路进出口的《长三角旅游交通地图》也即将发行。
2004年7月20日苏浙沪三地联手整治入境游,将把“零团费”、“负团费”逐出市场。
交通一体化渐行渐近(交通物流)
2003年7月1日国家邮政局开始办理长江三角洲地区EMS邮件“次晨达”业务,以加快苏浙沪地区EMS特快专递的传递速度。
2003年7月25日“长三角都市圈城际公路交通发展论坛”召开,苏浙沪三地提出加快高速公路等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打造“三小时都市圈”。
2003年8月10日苏浙沪运输管理局共同签署协议建设三省市公路客运异地联网售票系统,实现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异地售票。
2003年8月27日“长江三角洲物流合作高层论坛”在杭州揭幕,来自苏浙沪两省一市的物流主管部门和国内物流专家共同研讨“长三角物流圈”,力争在这一地区率先形成跨行政区域的高效率物流圈,降低物流成本,为将长三角打造成为世界级制造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2003年10月14日苏浙沪签署《长三角道路运输合作和一体化协议》,以此保证区域内的物流更加畅通。
2004年4月25日在温州举行的“长三角地区公交行业发展战略研讨会”上,苏浙沪三地公交公司、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公交行业协会的负责人达成共识:三地公交将建立起常年的协调会制度,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政策法规、信息平台等各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2004年6月7日第一本长三角地区地图集册《沪、苏、浙地图册》制作完成,三地首次合作建立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2004年7月6日首届长三角道路运输稽查联席会议在浙江奉化召开。运政稽查一体化启动信息共享后,违规车辆将无处藏身。
人才—体化全面推进(科教人才)
2003年7月20日上海、南通两地人才服务中心约定互设工作站,这标志了长三角人才服务项目启动,8月底,该服务覆盖了苏浙沪的十多个城市。
2003年8月6日苏浙沪三地政府人事部门行政首长共聚杭州,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异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合作、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等六个制度层面的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并举行了协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的全面推进。
2003年10月13日浙江省教育厅和上海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分别签署了关于加强三地教育交流合作的意见书,推动三地联合办学和互相开放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工作。
2004年3月28日“2004年春季长三角地区联合师资招聘会”在上海体育场举办,此次招聘会首次由苏浙沪三地联手举办,共同搭建教育人才交流的平台。
2004年6月19日苏浙沪三地教科院在杭州签订了《长三角教育科学研究合作协议》,以打造国内实力最强的教育科研联盟。
2004年6月20日江苏、浙江、上海三地人事部门在南京签署了“人事争议仲裁协助与交流协议”、“三地引进国外智力资源共享的协议”和“定期举办网上人才交流大会的合作协议”共三项合作协议。
2004年6月26日在“2004东方科技中介论坛”上,上海、江苏、浙江科技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科技中介战略联盟协议书”,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科技中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启动。
2003年8月15日苏浙沪三地达成协议,将联合组建长三角CA交叉认证平台。届时,在长三角内将形成完善的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安全平台,浙江的企业或个人只要持有本省的数字证书,在其他两地开展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可以实现一证通行。
公众受益区域合作(公共服务)
2003年9月10日浙江移动联合上海、江苏移动,推出了异地求助、异地紧急补卡、异地手机维修等异地服务。这意味着苏浙沪三地用户可享受移动“同城待遇”。
2003年11月22日长三角16个城市的省、市级标准化机构签订《长三角标准化服务合作宣言》,同时宣布联手建设第六城市群标准化服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2004年2月第6城市群联防禽流感2004年2月28日“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医院和医疗中心的现代化与城市建设”的圆桌会议上,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互补联动、合作共赢成为与会者的共识。
2004年5月27日长三角16城市气象局长会议传出信息:气象部门将着手建设长三角气候生态环境监测网,在上海区域气象中心建立统一的共享数据库,接收各个城市气象局发送的气象数据,实现16个城市气候资料共享。
2004年8月30日苏浙沪三省市农科院负责人坐在一起,就立足长江三角洲合作攻关粮食安全生产项目进行分工,着手创建食用菌工程中心、生物农药研发中心和草食动物研发中心,并通过扩大经营和服务区域构筑长三角种子、种苗技术服务平台。农业科研一体化初步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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